事項名稱: | 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簽發 |
事項類別: | 行政許可 |
法律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條:“中國籍船員和海上設施上的工作人員應當接受海上交通安全以及相應崗位的專業教育、培訓。中國籍船員應當依照有關船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取得船員適任證書,并取得健康證明?!? 2.《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第九條:參加航行和輪機值班的船員,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船員適任證書。 申請船員適任證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取得船員服務簿; (二)符合船員任職崗位健康要求; (三)經過相應的船員適任培訓、特殊培訓; (四)具備相應的船員任職資歷,并且任職表現和安全記錄良好。
第十條 申請船員適任證書,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附送申請人符合本條例第九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對符合規定條件并通過國家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船員任職考試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發給相應的船員適任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游艇安全管理規定》
第七條 游艇操作人員應當經過專門的培訓、考試,具備與駕駛的游艇、航行的水域相適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掌握水上消防、救生和應急反應的基本要求,取得海事管理機構頒發的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未取得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人員不得駕駛游艇。 第八條 申請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應當符合下列條 件: (一)年滿18周歲未滿60周歲; (二)視力、色覺、聽力、口頭表達、肢體健康等符合航行安全的要求; (三)通過規定的游艇操作人員培訓,并經考試合格。 第九條 申請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應當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授權的海事管理機構組織的考試。 申請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應到培訓或者考試所在地的海事管理機構辦理,并提交申請書以及證明其符合發證條件的有關材料。 經過海事管理機構審核符合發證條 件的,發給有效期為5年的相應類別的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第十條 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類別分為海上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和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第十一條 持有海船、內河船舶的船長、駕駛員適任證書或者引航員適任證書的人員,按照游艇操作人員考試大綱的規定,通過相應的實際操作培訓,可以分別取得海上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和內河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第十二條 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的有效期不足6個月時,持證人應當向原發證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換證手續。符合換證條 件中有關要求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給予換發同類別的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 游艇操作人員適任證書丟失或者損壞的,可以按照規定程序向海事管理機構申請補發。 第十三條 依法設立的從事游艇操作人員培訓的機構,應當具備相應的條件,并按照國家有關船員培訓管理規定的要求,經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批準。
4.《中華人民共和國游艇操作人員培訓考試和發證辦法》 全文
第一條 為規范游艇操作人員的管理,提高游艇操作人員的技術水平,保障水上人命和財產安全,根據《游艇安全管理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培訓管理規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
法定期限: | 15個工作日 |
辦理時限: | 15個工作日 |
辦理條件: |
申請《游艇駕駛證》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身體條件。 1. 兩眼矯正視力達到對數視力表4.9及以上; 2. 無色盲、色弱; 3. 不戴任何助聽器和無視覺輔助條件下,兩耳分別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別聲源方向; 4. 口頭表達無障礙; 5. 四肢無運動功能性障礙。 (二)年齡。 初次申請游艇駕駛證人員年齡不小于18周歲,不大于60周歲。65 周歲以上持證人,如仍需駕駛游艇,應在《游艇駕駛證》屆滿前6個月內向有相應管理權限的海事管理機構提交合格的《身體條件證明》,換發有效期為1年的《游艇駕駛證》。
(三)完成規定的培訓并通過海事管理機構舉行的考試。 |
辦理形式: | 網上申報或窗口受理 |
辦理程序: | 受理-審查-審批 |
申請材料: | 《游艇駕駛證申請表》 |
申請表格: | |
樣表及填表說明 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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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標準: | 不收費 |
收費依據: | 不收費 |
辦理機構: | 福州海事局 |
辦理地點: | 廈門海事局政務中心:廈門市海滄區海滄大道19;漳州海事局政務中心:漳州招商局開發區招商大道77號;泉州海事局政務中心:泉州晉江泉安南路海事大廈;莆田海事局政務中心:莆田城廂區霞林街道永樂路128號;平潭海事局政務中心:平潭綜合實驗區金井大道東段26號;福州海事局政務中心:福州市馬尾區儒江西路50號大德廣場A座9層;寧德海事局政務中心:寧德市蕉城南路12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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